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工程西起湖安路一越兴路段工程终点高架跳水台处,沿现状329国道,东至孙曹公路,南接钱陶公路主线道路长5.86公里,采用高架双向6车道规模,地面采用双向4车道规模。同时对钱陶公路段节点进行改造,改造道路全长0.48公里。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41056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面积约99589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约8672平方米。工程涉及8座地面桥梁拼宽改造;设置一座钱陶公路下立交。设置4对高架段上下匝道,分别为越兴路东侧东向、陈化路西侧西向、陈化路东侧东向、孙曹公路西侧西向。
工程总投资:480301.5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工程沿线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所在路段 | 线路形式 | 方位 | 距离道路边界(红线)距离/m | 距道路中心线距离/m | 声环境功能区 | 大气环境 | ||
名称 | 所属乡 镇街道 | |||||||||
现状 | 营运期 | |||||||||
1 | 许家埭村 | 孙端街道 | 主线段 | 路基+高架桥 | 北侧 | 56 | 89 | 2/4b类 | 2/4b类 | 二级 |
2 | 红鲍村 | 路基+高架桥 | 南侧 | 76 | 100 | 2/4b类 | 2/4b类 | 二级 | ||
3 | 吴融村 | 路基+高架桥 | 北侧 | 50 | 81 | 2/4b类 | 2/4b类 | 二级 | ||
4 | 绿姿公寓 | 路基+高架桥 | 北侧 | 55 | 87 | 2类 | 2类 | 二级 | ||
5 | 鲁易大厦 | 路基+高架桥 | 北侧 | 65 | 97 | 2类 | 2类 | 二级 | ||
6 | 碧波庄园 | 路基+高架桥 | 北侧 | 58 | 92 | 2/4b类 | 2/4b类 | 二级 | ||
7 | 小库村 | 路基+高架桥 | 南侧 | 34 | 60 | 2/4a类 | 2/4a类 | 二级 | ||
钱陶公路改造段 | 路基+地道敞开段 | 西侧 | 35 | 79 | 2类 | 2类 | 二级 |
表2 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河流名称 | 位置关系 | 水环境功能区划 | 规划水质功能 | 现状宽度(m) |
1 | 长水江 | 以凤北桥跨越,设2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30m |
2 | 渠水江 | 以赏家北桥跨越,设2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50m |
3 | 观音弄江 | 以鲍家北桥跨越,设4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74m |
4 | 花园湖江 | 以花园湖大桥跨越,设11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280m |
5 | 以前单桥跨越,设2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38m | |
6 | 直塘江 | 以融洽桥跨越,设2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30m |
7 | 马山大闸河 | 以鲁镇大桥跨越,设6组水中墩 | Ⅲ类 | Ⅲ类 | 约125m |
8 | 直洋泾江 | 以直洋泾江桥跨越,设4组水中墩 | 未划定 | 参照Ⅲ类 | 约100m |
表3 工程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 保护要求 |
基本农田 | 尽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对于征占用的基本农田,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 |
沿线植被及野生动植物 | 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和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状况 |
水土保持设施 | 对工程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补偿和恢复。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建设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经采取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营运期道路两侧CO和N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建设期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道路路面、桥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废水污染水体,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建设期施工噪声在相应路段施工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从源头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沿线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得到改善。
(4)固废:项目不设置公路服务站及隧道管理用房,固废主要为建设期的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建设期工程土石方等均能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将使原有的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如不及时得到恢复,易引起水土流失。经加强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6)社会环境:工程的建设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进行公告等;做好拆迁安置、农田占补平衡;扬尘采用洒水、物料禁止露天堆放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管;基础设施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采取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对于沿线敏感点中距离较近、分布较密集、超标户数较多的高架路段安装隔声屏障来消除噪声的影响。对采取隔声屏障后仍不达标的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其他敏感点零星分散超标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降低营运期噪声影响。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保证区域的交通方便,即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和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对区域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角度权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村庄的居民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公示时间:8月9日~8月22日。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575- 88604938
(2)建设单位
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288号
联系电话:0575-85770991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10187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邮编310004
公示发布单位: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8月8日